規則及開放時間

開放時間

  星期一 星期二 星期三 星期四 星期五
第一次大息
1A, 2A, 2D, 3C(1-9號) 1B, 2B, 3C(10-18號) 1C, 3C(19-28號)
1D, 2C, 3D(1-12號)
3A, 3B, 3D(13-25號)
第二次大息
4A, 4B 5D, 6C 5B, 6B 4D, 5A, 5C 6A, 6D

一般規則

  1. 學生於圖書館內必須保持安靜。
  2. 學生不可於圖書館內飲食。
  3. 學生不可於圖書館內奔跑玩耍。
  4. 學生不可於閱讀台上躺臥。
  5. 學生必須把書包、水瓶、食物盒等雜物放於圖書館外之書包架上,不得帶進圖書館。
  6. 學生借還書必須依次排隊辦理手續。
  7. 學生必須遵守借還書各項規則及安全守則。
  8. 學生如欲申請留校使用圖書館,必須遵守有關規則。
  9. 學生必須遵守當值管理員或老師之指示。
  10. 如學生於圖書館內不遵守以上規則而又屢勸不改,校方有權暫停或取消學生使用圖書館之權利。

中央圖書館借還書程序及規則

  1. 校方於學期初把學生借書條碼張貼於各學生手冊封底。
  2. 各級學生可以按圖書館開放時間表之編排帶同學生手冊到圖書館借閱圖書。
  3. 學生選擇圖書後到借書處辦理借書手續,管理員會輸入學生手冊封底之條碼及圖書條碼到圖書館電腦系統,同時把還書日期蓋於圖書到期單上。
  4. 學生每次可借閱兩本圖書,以兩星期為限;可續借一次。
  5. 學生須要親自帶同圖書到借書處辦理續借手續。
  6. 參考書、工具書、大書(big book)、教育光碟及報章雜誌均不予外借。
  7. 學生每次最多可自取兩本參考書、工具書、大書、雜誌或兩份報章於館內閱讀。
  8. 學生可於大息及膳後時段瀏覽預設的教育光碟或閱讀網站。
  9. 學生可於課後留校使用圖書館時段借用多媒體資料於圖書館電腦資訊區內瀏覽。學生參考多媒體資料目錄冊,填妥有關借閱表,交予當值老師或職員即可。
  10. 教師參考書只供教師參考使用。
  11. 學生務須準時還書。圖書館會發出過期還書通知單予過期還書的學生。
  12. 圖書館會按個別情況處理或懲罰過期還書的學生。
  13. 學生須於圖書館開放時間內把圖書交到圖書館還書處,管理員會輸入圖書條碼到圖書館電腦系統。
  14. 學生亦可以在圖書館關閉時把圖書投入圖書館外之還書箱內(只適用於未過期歸還之圖書)。
  15. 學生不得續借過期未還的圖書。
  16. 學生如遺失及損壞圖書須要補購同樣或同類圖書以作賠償。

安全守則

  1. 學生必須得到老師批准後才可開關窗戶及百葉簾。
  2. 學生必須得到老師批准後才可搬動桌椅。
  3. 學生必須得到老師批准後才可推動圖書車及還書箱。
  4. 學生必須得到老師批准後才可開關及使用圖書館內的電器,包括電燈、擴音器、驅蚊機、冷氣機、電腦、投映機等。
  5. 學生不可推動摺門。

電腦使用守則

  1. 星期一至星期五使用時間每人每次不多於5分鐘;放學後及星期六每人每次不多於30分鐘。
  2. 只准瀏覽與教育或學習有關的光碟或資訊。
  3. 借閱本校教育光碟必須先填妥有關借閱表格,交給當值學生管理員或職員。
  4. 愛護公物,切勿損毀任何電腦裝置。
  5. 尊重版權,切勿隨意下載網上資料或燒錄光碟。
  6. 遇有任何問題,請與當值學生管理員、文員或圖書館主任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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